某天午後,我與最好的朋友坐在我們習慣的咖啡廳裡喝著下午茶,聊聊近況。
我有意無意地問起:「你前男友問你要不要復合,結果你怎麼回答?」
「我拒絕了。」她說出了一個完全在我意料之外的答案。
「嗯?也是,都已經分手兩年了,喜歡的感覺應該也退了。」我說出了我自以為的原因。
「不是不喜歡了,而是更喜歡了。」我最好的朋友總是給我讓人大吃一驚的回覆。
「那……為什麼?」我不解地盯著我的朋友,她若有所思的神情讓我十分不捨。
「喜歡一個人,不一定要跟他在一起,我們在兩年前已經證明了我們不適合當情侶,現在就不應該再讓彼此痛苦第二次,而在我們經歷分手的尷尬期後,還能逐漸走回朋友的關係,這點已經讓我很感激了,感謝雖然分手但並沒有讓我真正地失去他,我還是能夠待在他身邊,只是用不同的角色罷了,我們保持距離,但也能分享彼此的喜怒哀樂,我很珍惜這樣剛剛好的關係。」雖然朋友的神情有些黯淡,不過她的語氣卻是那麼的堅定。
「可是如果有一天他跟別人交往,你不會難過嗎?」我還是問了我最想問的問題。
「會啊,可是我打從心裡希望他是那個比我更幸福的朋友哦。」她微笑地回應我。
我握了握朋友的手,表示我會永遠支持她的決定。而她的成熟更是讓我學了一課。每個人的緣分都是難以解釋的,而且每個人珍惜的方式都不一樣,有的人為了要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花了很多心思與力氣,最後分開了卻彼此鬧僵,從此就不再與對方往來,但我的朋友選擇了一個理智卻也安全的方式,她曉得若兩人再經歷一次分手,或許她就真的永遠失去了對方,既然這樣,她決定將兩人擺在能讓天秤平衡的兩邊,雖然有點心疼這樣理性的她,卻又不得不佩服如此喜歡著他的她。
這篇文章我醞釀了許久,不過仍然收到了自由時報三審退稿函,我知道我還有很多需要進步的空間,我會繼續寫下去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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